本帖最后由 市民网-客服 于 2018-9-6 17:58 编辑
9月3日晚上,根据群众前期举报的线索,海丰警方对公平布街一处暗藏色情服务的店铺调查后,初步掌握该处容留失足妇女卖淫违法犯罪的证据,遂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抓获涉嫌容留卖淫以及卖淫嫖娼的嫌疑人多名。民警随后将涉嫌卖淫和嫖娼等违法犯罪人员押上警车,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详情有待官方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卖淫嫖娼的处罚规定: 第六十六条,卖淫、 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的组织者,会依据《刑法》进行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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