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扶贫办扶贫工作股负责人邱启凤,违规收受服务对象钱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2、海丰县鲘门镇朝面山村原党支部书记杨运端,骗取国家财政拨款、补贴,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海丰县鲘门镇朝面山村党支部书记邱火炎,骗取国家财政拨款、补贴,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海丰县鲘门镇朝面山村党支部副书记杨金初,骗取国家财政拨款、补贴,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海丰县鲘门镇朝面山村村委会委员温永泉,骗取国家财政拨款、补贴,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海丰县鲘门镇朝面山村村委会委员曾雪英,骗取国家财政拨款、补贴,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海丰县赤石镇新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水清,违规申报危房改造户,导致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被违规领取,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8、海丰县赤石镇新里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李水文,违规申报危房改造户,导致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被违规领取,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9、海丰县赤石镇新里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李宜灶,违规申报危房改造户,导致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被违规领取,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10、海丰县赤石镇新里村村委会副主任刘火安,违规申报危房改造户,导致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被违规领取,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11、海丰县赤石镇新里村村委会委员罗白献,违规申报危房改造户,导致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被违规领取,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12、海丰县赤坑镇政府职工张福份,任赤坑镇屿仔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违规申报危房改造户,导致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被违规领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3、海丰县赤坑镇屿仔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成顺,违规申报危房改造户,导致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被违规领取,以其儿子名义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 14、海丰县赤坑镇屿仔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副主任高开映,任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期间,违规申报危房改造户,导致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被违规领取,以本人名义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 15、海丰县赤坑镇屿仔村村委会委员吕君明,违规申报危房改造户,导致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被违规领取,以本人及其儿子名义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 16、海丰县赤坑镇屿仔村党支部委员张能声,违规申报危房改造户,导致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被违规领取,以其妻子名义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 17、海丰县赤坑镇屿仔村村委会委员张少莲,违规申报危房改造户,导致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被违规领取,以其丈夫名义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 18、海丰县赤坑镇屿仔村党支部副书记张永墙,违规申报危房改造户,导致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被违规领取,以本人名义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 19、陆河县水唇镇城建办负责人陈武定,没有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被违规领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陆河县东坑镇社事办办事员彭志远,没有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危房改造资金被违规领取,被诫勉谈话。 21、陆丰市湖东镇社事办副主任陈汉泽,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钱财共计88000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22、陆丰市内湖镇西陂村党支部书记陈核允,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向危房改造户多次索取财物共计19000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3、陆丰市内湖镇西陂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陈炳课,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向危房改造户多次索取财物共计19000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4、陆丰市内湖镇西陂村党支部副书记陈瑶该,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向危房改造户多次索取财物共计19000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5、陆丰市湖东镇后林村村委会主任陈炳汉,在申报危房改造户中把关不严、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对去世五保户隐瞒不报任由其亲属冒领五保金,违规发放并多领种粮直补款,违法转让村集体土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6、陆丰市湖东镇后林村党支部书记陈木义,在申报危房改造户中把关不严、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违规发放并多领种粮直补款,违法转让村集体土地,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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