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一个朋友圈看到一位教师面对造假的“师风师德责任书”,拍案而起,横眉斥责某一些造假的官员。可以说,这位老师说出来大家想说而不敢说出的内心话,是一位勇敢的教师,一位有钙质的知识分子。下面是这位可敬的教师的文章—— 我仔细地看了《承诺书》里的内容,这些内容我都接受。但是在主体内容的下方学校领导给设定了签名日期:“2018年8月30日”,这点我是不会接受的,原因很简单:今天是2018年11月20日。而这一份《承诺书》及其操作手法给了我们多信息? 又让我们看到了什么呢?
腐败对教育的侵蚀,大家已经是有目共睹的了,也是已经习以为常的了。部分侵蚀源自社会大环境,而很重要的一部分却是直接的来自上层的一些腐败领导。按传统的说法就是这些人“既要当婊子,又要立贞节牌坊”(当然这话把性服务者得罪了,因为许多婊子要比哪些个腐败领导的人品好好多)。 《承诺书》的日期, 领导造假并要求老师一起造假,这只不过是教育系统让大家看到的小小笑话之一。
这一操作折射出的不是要师风师德,而是很直白的为校长个人的利益服务而已。日期的造假就是想告诉上级:我校长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这一任务的,你们不要打我“屁股”。而这样的校长却一直能是“校长”,其师风师德在哪?而类似的校长又岂止一个? 为了照顾校长个人的私利,我们又需要出卖什么呢?答案很明显:诚实!
一纸《师风师德承诺书》的日期要求教师集体造假,那你们要的是师风师德吗?一边要求教师对师风师德进行承诺,一边要求教师造假说谎! 你们的字典有没有“无耻”这两字? 这样的《承诺书》除了再度对教师的思想进行侵蚀、强暴和形式化的完成上面布置的任务、做做表面功夫之外还能起到什么作用?当然,许多教师对这样的“小事”并不会在意,因为平时都这样,大家都这样,没有几个人当一回事,更没有几个人会去较真。慢慢地,我们把在幼儿园和小学学到的做人做事最基本的东西都丢掉了!没错,很多事我们实在无力抵抗,但是还有许多小的事情我们是有能力去对他们说“不”的。 教育已经不再是净土,但也不希望他一直是乌烟瘴气!大家力所能及的Say No吧!多做些实际的工作,少点形式主义吧! 别继续大面积地害人了!缺德的事你们已经干了够多了! 顺便说一下,《教师法》我们是一遵守的,但是《承诺书》的第一点内容却让我有些困惑,“认真贯彻落实《教师法》”。 我的困惑在于:《教师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这条规定是我们教师自己能承诺给自己“贯彻落实”的?! 答案自然是:不是! 那既然这一点不是教师自己所能“贯彻落实的”,那又该是谁去“贯彻落实”? 你们落实了吗?该你们的职责你们没做好,还要求老师替你们做? ! 加强师风师德建设我举双手赞同! 不过对官风官德的整治力度够吗?对师风师德造成破坏的罪魁祸首是谁? 相信这一纸《师风师德承诺书》的操作已经告诉了我们答案!
这篇文章可以说“火”了,引起大家的热议。真佩服这位可敬的教师的胆量和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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