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拆违,风头火势,一栋栋曾经高高耸立的违法建筑,在钩机的轰鸣声中,应声倒地,尘土飞扬,在大地上,写下了政府的政绩,在功劳簿上,铭记着官兵的汗水。
这是正义的胜利,这是法治的体现,这是秩序的塑造,凡是遵纪守法的公民,都对拆违行动100%的支持、拥护、夸奖,拆违行动社会反响相当地好,街头巷尾的人们,一致赞赏汕尾市、县两级党政铁碗治理违章建筑的辉煌成果。
只可是,百密终有一疏,海丰拆违,只拆新建的、没人居住的毛坯房,给社会造成只要有人居住的违法小产权房,就不用拆除的印象,这种现象,反而会助长小产权房的买卖,因为在人们心目中,只要入住了,就不用被拆除,就是安全的。
违法就是违法,中国的法律,向来是铁面无私的,没有一条法律是既往可以不咎的,一切的犯罪,都是实施后,才来惩处的,为什么对于公然和法律相抵触、和政府相对抗、违法买卖居住小产权房、偷税漏税的犯罪行为可以不惩处?反而只拆除新建违法建筑的毛坯房,给这些买卖居住小产权房的违法人士食上定心丸?
在此呼吁,海丰拆违,不能只停留在初级阶段,不能仅仅只拆除违建的毛坯房,对于已经住人的违法小产权房,也应该根据法律法规依法拆除,往大的方面说,这是捍卫法律的尊严,往小的方面说,这是维护社会的公平;基层政府以保税源为天职,何去何从?请当政者斟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