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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汕尾] 当舞步沦为公害时广场舞的异化就成为了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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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小时前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夜幕低垂,城市的喧嚣本应渐次沉淀,却总有一支支高分贝的音响一阵阵鬼哭狼嚎般撕裂宁静,这就是当今“三大公害”之首的广场舞。那些扭动着的令人唏嘘的身影曾以"健身"之名占据舆论高地,如今却在公共空间的版图上肆意扩张,将凌乱又难看的舞步跳成了侵犯他人权益的利刃,一片又一片地凌迟着这个社会。当广场舞从所谓的强身健体的集体活动异化为圈层割据的领地战争,从邻里社交的纽带蜕变为倚老卖老的霸权宣言,这场始于善意的群众运动,早已在失控的狂欢中背叛了初心。


广场舞的扩张史,堪称一部公共资源的侵占编年史和扰民的殖民史。最初只是公园角落的零星聚集,如今已蔓延成对城市公共空间的系统性蚕食:市政广场被分割成若干个"领地",不同队伍以音量为武器相互倾轧;商场门前的空地被舞步圈占,购物者只能在夹缝中穿行;更有甚者将阵地推进至马路牙子、人行道乃至单车道,让行人和骑行者被迫绕行。绿化带里的青草被踩成斑秃,步行街的地砖被舞步磨出痕迹,连图书馆墙外的僻静角落,都可能突然炸响一阵震天的《最炫民族风》。


这种侵占从来不是温和的共享,而是带着鲜明的霸权色彩。当高考学子在窗内屏息凝神,窗外的音响依旧准时响起;当中考家庭贴出"请安静"的告示,舞者们却以"老年人锻炼权至上"为由拒绝妥协。所谓"苦口婆心的劝说",在广场舞群体的集体无意识面前,不过是弱者的哀鸣。他们用"我们年轻时奉献社会,现在该享受生活"的逻辑为自己辩护,却选择性遗忘了:社会给予的尊重,从不是侵犯他人权益的通行证。


广场舞最初的吸引力,在于它为中老年人提供了廉价的的社交平台以满足某些人躁动的心,但如今的广场舞江湖,早已沦为小圈子割据的战场。不同队伍因选曲风格、跳舞地点纷争、领队权威、队员的关系网、甚至服装颜色形成派系,平和时你跳你的我跳我的,“楚河汉界”,相互看不上眼时会为争夺场地大打出手。相互刻意讨好和厌烦以及排挤成为了广场舞的骚动动作之下暗流涌动的深层矛盾,所谓"交友功能"早已异化为拉帮结派的工具。


这种小型化、碎片化的分裂态势,折射出群体精神的病态演化。当舞者们以"我们自娱自乐"为借口封闭在小圈子里,当他们用"年轻人不懂尊重老人"回应所有批评,这种群体性的傲慢便成了社会矛盾的催化剂。更令人不安的是,一些队伍的舞姿越来越怪异,从健康舒展的动作退化为夸张扭曲的表演,仿佛要用猎奇的姿态证明自身存在的合理性,却在无形中拉低了公共审美底线。


有人将广场舞视为老年人的"自由",却忽视了自由的边界从来是他人的权利。当一支广场舞队伍可以无视法律规定的噪音限值,当一群人可以用"年龄"为盾牌践踏公共秩序,这种所谓的"自由"早已异化为对他人的压迫。《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夜间噪音不得超过50分贝,可现实中,广场舞的音量往往突破70分贝,这种明目张胆的违法,却因"法不责众"的惯性被一再纵容。


禁止广场舞,绝非否定中老年人的锻炼需求,而是要捍卫公共空间的正义。城市可以规划专门的活动场地,设定严格的时间与音量限制,用规则守护各方权益。但对于那些屡教不改、以老欺人的广场舞群体,必须亮出法律的牙齿,即罚款,撤销他们的养老金和社会福利;没收音响设备,勒令他们做义工弥补对社会的伤害。让违法者付出代价,这是天经地义的事,跟社会道德无关!跟传统礼仪无关!跟人文风俗无关。唯有如此,才能让被侵占的人行道回归行人,让被噪音污染的居民区重获宁静,让公共空间真正属于每一个人,而非某一群体的专属领地。


当广场舞的怪异难听的音乐再次响起,我们期待看到的是和谐与自律,而非霸道与冲突。若不能守住文明的底线,那么这场失控的舞步,终究要在公共利益的天平上,迎来应有的终结。

楼主热帖
[三唯论点] 当舞步沦为公害时广场舞的异化就成为了必然
[三唯论点] 防止自己被病毒感染
[三唯论点] 老年人确实不适合驾驶摩托车
[三唯论点] 难怪如今家乡的孩子们越来越少用方言对话了。
[三唯论点] 接车
[三唯论点] 生条叉烧都比生这种货色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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