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丰县委、县政府决定2013年为该县村级组织建设年,并结合实际制定了《海丰县村级组织建设年工作方案》,深入开展“三大活动”,全面推进村级组织建设,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首先,该县将开展“强班子、促发展”活动。在村级组织建设方面,做到巩固一批先进组织,提升一批村级组织,转化一批后进组织;在队伍建设方面,继续实施“党员干部大培训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干部计划”,选好配强班子成员,强化班子建设;在阵地建设方面,坚持“六上墙”(党组织设置、党员队伍基本情况、村和村级配套组织基本情况、各项职责制度、经济发展规划和奋斗目标、青妇兵工作安排),实现“五有”设施(有办公桌椅、有村级档案资料、有党员教育学习材料、有学习宣传园地、有电教设备),要求布置规范,配齐软硬件;在经济建设方面,统筹集体土地,加强市场、信息、技术服务和政策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
其次将开展“履承诺、办实事”活动。一方面,以“亮承诺、抓落实、促发展”活动为载体,结合“村干部述职述廉”活动,深化开展“五承诺三服务”活动,履行“我承诺、我践行”活动事项;另一方面,以深入开展“五送三互一构建”活动为载体,每名党员干部负责联系1至5户农户,帮助基层群众脱贫致富。
再次是开展“阳光农村”创建活动。一是实施“民主公开日”制度,每月固定一天为“民主公开日”,多渠道公开党务、村务、财务,接受群众民主监督。二是对现有“三资”情况摸底、造册,对集体资产全面核查,强化“三资”清查;建立社员(代表)大会、社委会(理事会)和监事会“三会”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三是建立村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增强村民小组应对基层复杂问题的能力,促进村(社区)事务决策科学化和规范化。四是加大基层运行机制建设力度。(曾国明 陈学涛 海组)
--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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