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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5 下午2点—3点。位置马宫镇内大路,
一辆三轮车横闯马路,违反交通规则的在往返路线,速度据目击人说最少有80速。就在这时直接撞了一辆在正确路线行驶的黑色摩托车,
就在此时三个人被撞飞了最少有几米远,而黑色摩托车驾驶的头和半身正深沟里,另外2个人都满身是血。而就在此时,一个同伴满身是血的在拉着此时半身在深沟的伙伴,
被撞击后的他已经全身伐力。没什么力气了。可是那个肇事者既然在那坐着,看着此时的情况,也不过来帮忙。让人揪心,看到此时的大家可以想象一下那时的画面,让人怒心高照。
算了。就说他此时怕了,怕的抖得不行 站不起来帮忙了,这个理由总可以了吧?本人认为,此人会装。
2013年2月5 下午3点多。
120的车到了。因2家医院的车不同, 所以只能2个送到逸挥基金医院,一个送到红十院 加 装伤的肇事者 也就是2个。交警过来了解完情况走了。可是有一个逸挥基金医院病情很严重,
(脑出血)要马上动手术,直接到了半夜2点多手术终于做完了,也算成功。
2013年2月10
距出事当天整整5天。今天是年初一,肇事者 不仅从没来看望伤者而且也从没问候,也一毛钱都没拿过,可最让人痛心的是,他还躺在医院装伤得很严重,距医生说过,那肇事者根本就
没什么事,只不过在那装死,看能不能不用负责。再一次本人认为,此人属赖,真不知道此人还有没有点良心,还有没有点道德。
2013年3月27日
距出事当天整整50天。肇事者逍遥的过日子,而交警那边却毫无头绪,受害者那次手术之后有一边眼睛已经移位了,伤势很严重。要马上治疗。
可交警口口声声的要求受害者先自己凑钱医治,说抓到肇事者就要他出医药费,可是如今肇事者就在家中逍遥着,难道这就是我们的法律?这就是我们的百姓的保护者?
后来交警要求受害方出动人力协警抓捕肇事者,可是肇事者在2013年3月29日抓到了,却没两天又以借口释放....是不是只有上汕尾电视台吹牛的本事?我们爱国爱党,爱法不违章。
如今是我们农民百姓的保护者,口口声声维护百姓,说点重话 ,一切都是放屁,谁有权利,谁有钱 ,法律就是谁的。如今本人心痛,是否昭示着现在的法律已经名存实亡?
农民百姓只能自力更生?有句话说,兔子急了也会咬人。
望还有点良心的血肉同胞们,转下。(本人代表三位受害者以及亲人,朋友们谢谢各位,也要求用我们农民百姓的心让我们尊敬的党,给个交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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