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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网购维权有时还真难 市消委会提醒:选择知名度高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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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4 21:5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眼下,网上购物成了市民的一种消费习惯,各种网购平台层出不穷,就连微信朋友圈里也到处都是各种购物信息。但是,网购维权却因其困难重重,成了消费者心中难以言说的痛。“3·15”又将来临,今年的主题是“携手共治,畅享消费”。新《消法》也实施了一年,这些关于退货、消费者维权举证等老问题是否得到解决?消费者能否畅享消费,维权的底气是否更足了?记者针对这一现象展开了调查。
       记者了解到,新《消法》其中的一大亮点就是商家承诺“七天无理由退货”,然而往往商家的一句已拆封很难二次销售为由,让消费者望而却步。喜欢电视购物的60多岁张阿姨说:“维权归维权,维权的结果如何才是最关键。”春节前夕,市区陈女士由于工作繁忙,无暇逛商场,便在网上浏览衣物,在一家网站看中几件衣服,款式漂亮,看图片做工也不错。”陈女士和卖家联系后,立即付款成交。然而收到货后,发现衣服的款式和图片上有些不符,而且尺码也不符。和卖家交涉后,商家答应换货,但要求陈女士承担换货的运费。然而在收到换好的货物之后,衣服质量又令她十分不满,因为马上就要过年了,陈女士没有再跟商家退换。“网上购物和在商场购物不一样,退、换货都没有保证,只能是吃个哑巴亏。”陈女士说。
       曾先生去年花了一万多元买部电视,用了几个月后出现屏幕坏了,联系商家进行免费更换,数月后,更换后的屏幕还是出现问题,质量如此之差,每次损坏问题都一样,商家不让退货也不让换货令曾先生一家人很是生气。曾先生说:“不寻求解决吧,心里不舒服,花大量的时间去找各个部门解决又感觉不值得,由于当初购买的凭据找不到,所以放弃了维权这条路,真是好无奈。”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着陈女士和曾先生相似网购遭遇的消费者还有不少。退换货困难,诸多限制打消了消费者维权念头。此前,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一项 “2014下半年网络交易定向监测结果”。此次监测共完成92个批次的样品采样,其中有54个批次的样品为正品,正品率为58.7%,非正品率为41.3%。市消费会相关人士说:“一些缺乏诚信的经营者夸大商品的性能、功效,误导消费者,甚至借此实施网络诈骗。”记者近日从市工商局和市消委会获悉,去年,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和消委会共受理消费咨询1671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419宗,举报137宗,关闭涉嫌钓鱼网站2个,立案查处网络虚假宣传案件1宗。市消委会相关人士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购时应注意:尽量选择知名度较高的购物网站或官方网站和网购评价高的网店;尽可能使用第三方付款方式,不要轻信、接受任何直接汇款至个人账户的理由及要求;保存好票据,以便产生纠纷时作为维权证据。(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 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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