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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5 23: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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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要强调几点:首先,住碧桂园不全都是有钱人,至少我住的是小套房,我是打工的,不是有钱人。
其次,这次停车费的收取是没经过任何部门批准,也没和业主协商,停车的地方是物业的还是业主共有的还存在争议,在没理清前就想收费,而且还要收押金,这个物价局是明文禁止的,物业还敢收,这样的物业可想而知。
再而,一些交了钱的业主,还有些交了一年钱的业主,你们可能很有钱,不在乎交一千还是一万,但是这钱是不合法不合理的啊,你们交了,就是助长物业无视法律法规的行为啊,你们还要埋怨为了不合理的收费而抗争的那部分业主,要说你们没有法律意识呢,还是说你们麻木不仁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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