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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空中的鸟 于 2013-5-11 11:21 编辑
公元2013年5月6日下午,汕尾市委、市政府召开创建省卫生城市动员大会,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迅速行动起来,全面开展省卫生城市创建工作。
好!汕尾当局终于认识到城市创卫这些文明指数对一个地方发展的重要性!现在的汕尾城市“脏、乱、差”的市容环境,已经到了作茧自缚,万众具怒的地步,已经到了刻不容缓,迫在眉睫,急需去下大力气进行整治的时候了,那么,这场城市“脏、乱、差”的歼灭战要怎样去打?才可以去创造一个“洁、净、美”的环境?才可以去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树立起“好山好水、天下汕尾”的美好城市形象呢?本人就郑雁雄书记在动员大会上所提的诸多“口号”, 提几点建议!
1. 市委,市政府,创卫办应让环卫局利用自己原有的职工及管理人员,进行人员布点改革,改革的措施力点,就是不要像原来那套自怨自艾,自顾不暇,打一枪,放一炮的“游击战术” 去管理城市的卫生问题,汕尾卫生问题现在这种管理方法,根本就不可能让汕尾的创卫形象,来个脫胎换骨的大转变。25年来,汕尾创卫口号,屡提屡脏,屡说屡乱,主要的原因就是没有“山咩吃自己的尾巴”( 汕尾方言话,意思是蜻蜓吃自己,事要自己去做好)的策定方法去有效针对。市委巿政府应成立一个强有力的创卫机构、即巿创卫办、市创卫办这次的创卫要求及目标、态度一定要坚决、要通力精心的去统一指挥、将环卫局原来的环卫工人、去分成各承包小组进行改革、实施切实可行的落实方案、将汕尾城市每一个小区要收集垃圾的方法,时间,地点,去形成各独立专人管辖的责任小区,每个小区具体的规定做法,可以按400户左右去形成一个小区单位、没小区的各街巷,可按400户的比例进行靠拢,形成各自管辖。
2. 这小区400户里收集垃圾的权项,承包给两位环卫工人,每月每户按9元(此款之前已由市供水公司预代收)收集,由这两人每天挨家换户,多次上楼去各家门口将垃圾提集后,统一放在由市创卫办指令的小区地点,暂时将所收的大包小包垃圾存放于大卫生桶里,由环卫局每天定时用大卡车,即时运走,然后,再换上统一冲洗过的垃圾桶,放于原位,这样,垃圾桶就不会发出很臭的味道,这种办法可有效抑制昆虫在小区的兹生,小区居民肯定会大力支持!
3. 承包给两位环卫工人的400户小区里,每户按9元收取的话,共款是3600元,3600元给2人平均,每月工资每人可分到1800元,另加住户经常性的均有纸皮,酒瓶等可以变卖钱的东西可以回收,增加这两位工人的个人收入,实施收于民,用于民的原则。由于工人的工资比原来的收入提高了,间接的可以去提高他们对本职工作的积极性,减少了他们的后顾之忧,政府相应是否对这些环卫工人,在人文,物质,医疗等方面,加以更多的重视和关怀,让他们真心实意的去发挥他们的工作热情,为城市卫生事业服务!市创卫办可将这两名环卫工人所承包的模式,推广复制到整座城市的每个小区,实施垃圾“滴水不漏” 的管辖。实施垃圾“滴水不漏”的工程,可阻止垃圾的第二次污染,因为工人每天多次的挨家挨户上楼所提下来的垃圾,已直接的放进了小区由环卫局直接管辖的大垃圾桶里,小区里的每户居民根本就没那么多垃圾可收集了,有的只是零星的纸片或小量的小区居民进进出出的鞋底泥沙,小区的居民更不可能自己像以往那样到处拿到街上乱放乱丢垃圾,造成垃圾满地飞的困局。
4. 城市的每间靠大路的店面,创卫办要立严法,实行门面店前,包清洗,包没垃圾堆放,包监督的“三包” 政策,每间店面每月是否实行收费10元,这似乎视要观看政府财政的付出能力。
5. 城市的每条大路,每条大道,均要实行责任人承包制,打个例子:假如从汕尾大道的东方花园到巴黎半岛这段路,承包给2-3个人,让他们成为这段路的管辖卫生责任人,他们每天所收集的垃圾,放在由创卫办指定的每天都清洗过的路边垃圾桶,环卫局应每天定时派大卡车到放垃圾桶的地方,将垃圾桶里的垃圾及时运走,以免垃圾过夜变质发臭,引来昆虫污染,影响城市创卫形象及市民身体健康,为提高地段承包人对本职工作的积极性,他们的工资不但不能低于小区承包者,而且要加以适当的户外工作天气补帖,因为他们不论是烈日或阴雨天气,承包者必需要坚守岗站,打扫及管理好道路卫生,服务城市,服务市民,笔者认为这种做法,创卫办及广大市民应该是没意见的。然后将这种模式又可复制到市内需要承包的各条大路,各条大道上去实施。
6. 既然成立了创卫办,政府就必需要给创卫办人员在执法,运法的行动上,有更多依法依规的执行权力,不要像以往那样,虎头蛇尾、那些创卫办人员的做事,总在各个单位胡乱抽调,没有专业性,然后就去組成一个"鸟合阿众",这些人一到现场做事时,肯定是缩头缩脚,谁都不出力,为什么?因为他们没有一个重心目标、这部门不是自己的原职工作、做好跟做不好,都与自己无关,等创卫一阵风过去后、创卫时期所放的雄心壮志大话就没人去提了,这样,创什么卫?政府的公权力与公信力的负面传播就更多了、这不利于创卫工作的长期深入民心及开展,对汕尾的城市形象,经济发展肯定会带来不好的影响!
不可否认、汕尾是全省21个地级市里城市卫生还未形式达标的唯一地级市。这一次希望市委,市政府能出台切实可行,能与这座城市息息相关的有关创卫条例的精细措施,加強监察,加強监督,加強落实,同时更希望市委,市政府更要相应出台汕尾公众对创卫办,环卫局相关管理人员及承包人员的监督奖罚条例及投拆电话,让城市里的每一个人都能意识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城市创卫服务好风气,让汕尾城市的创卫工作去真正,长久,长期的达标!让汕尾城市“宜居,宜业,宜憩”的宣传口号,不再是一句怱悠市民公众的空洞口号。
空中的鸟 2013.5.10下午于汕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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