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福钦\吴小虞答叶良方先生,并致广大网友:
叶良方先生上述其中
二、《人文志略》第三编“历史沧桑、谱写新篇”第一章“古代时期”(撰稿人:魏伟新、吴福钦、吴小虞、陈锤)
2、涉嫌文章:《人文志略》第三编第一章第一节(三)《秦汉时期》(163页倒数1—4行):“其中疍族相当一部分散居在东南沿海地区。如东涌的品清湖、捷胜的石狗湖和疍家荡、红海湾的白沙湖、长沙湾、高螺湾、九龙湾和陆丰的乌坎、甲子、碣石、湖东等港湾,都是疍民的主要聚居地。疍族,是一个与水有特殊关系且具有自己独特的历史文化传统的社会群体,他们世世代代生活在南海之中,以舟为家,随潮往来,捕鱼为生”。
指控:上述文句除了颠倒次序和变换几个原文字眼外(红字部分),例如将“汕尾的品清湖”,置换为“东涌的品清湖”;将“疍民”置换为“疍族” 等,其语言风格和词汇、语序均是笔者的原文段落。
有关《人文志略》第三编“历史沧桑、谱写新篇”第一章“古代时期”(撰稿人:魏伟新、吴福钦、吴小虞、陈锤),该章的文章内容是否抄袭叶先生的,本人不知,严正地声明,叶所指的内容,吴福钦和吴小虞未有供稿,更无什么抄袭.但是,叶在未弄清其原由之下,竟然一概而论地呼控,也不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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