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渔政大队不忘利用渔船伏休狠抓安全生产工作,通过不断抓“责任、制度、措施、教育”落实,确保渔船开捕后生产安全创效益。 该渔政大队针对个别船老大安全意识不强、渔船上救生设施配置不齐等问题,着力狠抓责任落实,进一步落实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重新与所属渔区签订责任状,明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同时,该大队进一步狠抓制度落实,调整充实了大队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船队,确保开捕后渔船水上安全能迅速且有条不紊得到处理。该大队进一步狠抓措施落实,积极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对所属的涉及伏休渔船进一步开展船舶检验,对安全不达标的渔船,责令限期整改。并开展三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发出整改意见书4份。目前,该区渔船老大持证率、救生设备配备率、船检率均达到100%。 该大队还不忘加强教育工作落实,坚持每个星期天都派出工作人员深入渔区或渔船,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法规宣传,努力增强辖区渔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使其掌握安全防范和救生本领。(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 李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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