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卓科荣 通讯员 吴海银)6月12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召开《汕尾市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专家论证会,助力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教科文卫委、环资委有关负责人,2位省立法论证专家,省教育厅、文化厅、国土资源厅、住建厅、旅游局、文史研究馆、地方志等省直单位有关负责人出席论证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友深参加论证会。 据了解,《条例(草案)》是我市列入今年立法计划的法规项目之一,已于5月18日经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次审议。目前,该《条例(草案)》正在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论证会上,立法论证专家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肯定了法规案立项及时、能够因地制宜,并对《条例(草案)》的框架结构、保护范围、制度设计、保护措施等进行论证,对如何保护和利用好红色资源等有关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吴友深表示,将充分考虑和采纳专家们提出的意见建议,把这次论证会的成果体现到下一步修改工作中,着力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条例(草案)》更符合汕尾实际,体现革命老区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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