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部署,我局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并成立检查组,对市区机动车维修企业环保整治工作进行抽查检查。 检查组出动执法车辆3台,220多人次,对市城区35家一、二类维修厂进行地毯式检查,主要检查废水、废气、废油、废料等“四废”收集、处理是否符合环保要求。检查组深入维修车间察看危险废物存储设施、警示标识等情况,抽查部分4S机动车维修企业危废品回收协议文本,并与部分机动车维修厂家负责人座谈。检查组要求各维修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迅速整改存在的环境保护设施设备不足、环保条件相对薄弱等问题,并强化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全面加强机动车维修企业环保工作。 通过专项检查与企业自查相结合,有效提高了机动车维修企业环保意识。目前市区有32家企业签订《承诺书》,督促企业承诺厂区内废水、废气、废油、废料等“四废”按国家环保规定进行处理,8家4S机动车维修企业与外市环保回收资质企业签订《维修废物转移处置合同》。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职责加强市区机动车维修企业管理工作,加大机动车维修企业环保工作巡查力度,建立健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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