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公安局关于敦促郑海田等悬赏通缉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 汕公通字〔2018〕67号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各类涉黑涉恶犯罪分子,汕尾市公安局经缜密侦控,先后分两批对涉嫌黑恶犯罪的在逃犯罪嫌疑人郑海田、郑中原、唐伟杰、洪水生、陈海泉等5人进行公开悬赏通缉。在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强大震慑效应和强大舆论宣传攻势下,9月14日、15日,悬赏通缉在逃犯罪嫌疑人郑中原、陈海泉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公安机关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郑海田、唐伟杰、洪水生等3人尽早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拒不投案自首继续畏罪潜逃的,公安机关将坚决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缉捕归案,并依法严惩。
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继续积极提供线索,发现犯罪嫌疑人及时举报,对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上述悬赏通缉在逃犯罪嫌疑人的,每抓获一名将按相关规定给予人民币20—50万元的奖励。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受到郑海田等人涉黑恶犯罪团伙侵害的单位、企业和被害人要积极主动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该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安全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隐瞒、包庇、窝藏在逃人员,为其逃避提供条件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汕尾市公安局 2018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