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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通告】关于调整市区用电抄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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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6 14:3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用电客户:

     为顺应广大用电客户已自然月为计费周期的缴费习惯,便于客户了解每月用电量、用电规律,方便客户加强节约用电,按照上级通知,2018年11月1日,市区所有用电客户的抄表时间和缴费周期将将统一调整为每月一次,和全市其他用电区区域抄表缴费周期相统一。具体调整方案及有关事项如下:

一:抄表周期调整
2018年11月开始,市区所有用电客户由原来的单、双月抄表(每两个月抄一次表)统一调整为每月抄表,我局将于每月抄表后对系统预留手机号码的用电客户进行短信告知。

二:缴费周期调整
2018年11月开始,市区所有用电客户缴费周期统一调整为每月缴清电费。每月10日至20日为正常缴费周期,每月21日开始,依法对未缴清电费的客户计收电费违约金。对我局催缴仍未结清的欠费客户,我局有权依法给予停止供电。

三:缴费方式选择
建议客户优先采用银行代扣方式缴交电费(现我局每月开展银行代扣客户抽奖活动)您也可选择支付宝、微信、各网点自助缴费终端等方式缴费。

四:免费定制短信服务
为方便客户及时获知每月电费信息、停电信息等,乳如您未定制短信服务或您的联络手机有更变,请及时到供电营业厅或致电95598定制短信服务或变更联络手机,免费享受快捷优质的用电短信提醒服务。

     您的满意就是我们的动力!真诚感谢您的一贯支持与帮助,我们将始终致力于服务您的用电需求,与您携手共进!
汕尾市城区供电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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