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之际,我局举行宪法宣誓仪式,传递依法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国华监誓并领誓。 宣誓现场五星红旗鲜艳夺目,气氛庄严隆重,领誓人手抚宪法,宣读誓词,其他宣誓人在后方列队站立,举起右拳,跟诵誓词。 宣誓结束后,国华同志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应。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方针政策,特别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国家指导思想载入宪法,对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作出规定,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必将更好地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 仪式结束后,参加活动的宣誓人纷纷表示要铭记誓言履行承诺,忠于和维护宪法,自觉接受人民和社会监督,担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辱使命,奋力开创汕尾水务事业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