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心无挂碍 于 2020-4-12 11:40 编辑
我们的安全生产方针12个字: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汕尾市吹响“奋战三大行动、奋进靓丽明珠”冲锋号角,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为实现全年目标任务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尤其重要、意义重大。
汕尾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重要论述,认清形势,正视问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担当,全面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我们要突出重点,细化措施,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针对事故多发的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和渔业船舶等行业领域,以及大型商业综合体、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学校和文博单位等场所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强化排查治理涉外车辆安全管理、建筑业安全责任缺失、打击“三无渔船”、电动车违规充电等“老大难”领域的风险隐患,加快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和消防机构建设,全面提高我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水平。要压实责任,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整体联动,以最严格的标准落实复工复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措施,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健全监管机构,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安全第一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统帅和灵魂,没有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为主就失去了思想支撑,综合治理就失去了整治依据。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根本途径。只有把安全生产的重点放在建立事故隐患预防体系上,超前防范,才能有效减少事故损失,实现安全第一。综合治理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手段和方法。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才能有效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真正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到实处,不断开创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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