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心无挂碍 于 2020-5-18 17:41 编辑
计划生育政策实行三十年,各地都出现严厉惩罚的情况,有罚款的,有降职的,有开除公职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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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各地的计划生育口号,诸如 “该引不引,株连六亲”, “该流不流,扒房牵牛”。现在听起来都让人毛骨悚然! “生二孩产后3天应结扎”。这个看起来也有点吓人。“少生优生、为国立功。”计划生育上升到为国立功的高度。
最近,云浮市公安局通报,警察薛某与前妻生育政策内一孩,再婚后与现任妻子生育政策内两孩和政策外一孩,共4名子女,领导多次找薛某谈话教育未果后,辞退了薛某。通报发出后引起热议,很多人觉得处罚有些重。
近日,全国人大法工委回应,地方性法规中“超生即辞退”和其他一些严格控制措施、处罚处分等规定,虽有一定依据,但总的看来已经不适应、不符合党和国家关于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精神和方向,应当适时调整。
现在,有人提出:取消对超生的处罚政策,可考虑由财政部统筹发放生育补贴等方式减轻育儿成本,加强对妊娠期女职工的劳动保护等,从而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让更多育龄夫妇生得起孩子,养得起孩子。
其实,计划生育政策,对一些群体也显得无可奈何:明星大款,想生多少就生多少,比如张艺谋,一口气生三个;对于赤贫人家,比如,广西有个70岁的老头,生15个子女。很多公职人员最吃亏,一年四次妇检,你想偷生都没门,而且偷生的代价太大,罚巨款、撤职、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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