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心无挂碍 于 2020-6-14 11:06 编辑
2018年,广东省启动了首届“广东十大美丽乡村”系列评选活动,推广了一批典型和样板,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我省今年将举办第二届美丽乡村系列评选活动,计划在9月底前,从全省范围内评选出10个“美丽乡村”、20条“美丽乡村精品线路”、50个“特色名村”。
美丽乡村重点示范村建设旨在进一步深化汕尾市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整体水平,实现“乡村让环境更宜居”、“点更亮、面更广”,以点带面的目标,着力培育和建设一批特色鲜明、村容整洁、环境优美、基础完善、产业突出、生活殷实、乡风文明的景观带以及美丽乡村重点示范村。
美丽乡村景观示范带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是乡村振兴的一个缩影,综合反映乡村振兴的成效,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牢牢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因此,汕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这次系列评选活动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发挥专班作用,落实相关报告制度,高效推进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分管领导要主动扛起责任,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相关工作,切实做到心中有数、了然于胸。
要把握时间节点,高起点谋划设计,加快建设进度,突出重点、亮点和特色,高标准创建美丽乡村景观示范带。要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强化多元参与,持续抓好村庄基础环境整治、农房管控、风貌提升行动,打好美丽乡村建设系列“组合拳”,推动美丽通道、美丽田园、美丽村居和重点节点串珠成链、整体提升。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强化示范引领,学习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辐射带动周边乃至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加快我市乡村振兴步伐。
项目规划设计要管用。规划要深入实地调查,充分收集资料,认真分析现状和策划建设项目,充分发动当地群众参与,结合各地特色,规划成果要通俗易懂,简单管用,并履行法定报批程序。
把好廉洁关,强化项目资金的依法、依规、民主化管理,严格按照省、市各级有关管理要求对项目申报、实施程序、项目管理、项目验收和项目资金管理强化监督,不得存在虚报、截留、挪用、套用或骗补等违法违纪违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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