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的要求,现就汕尾红海湾绿色制造产业园污水处理设施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在公示期间,欢迎各界人士以来电、来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情况,发表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背景 根据《广东省十四五规划纲要》粤府〔2021〕28号和《汕尾市绿色制造产业园发展规划(2023-2030年)》要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被纳入汕尾市中心城区范围,未来将承担重要的城市开发功能。为落实广东省“十四五”规划关于绿色制造和产业升级的要求,汕尾市提出建设红海湾绿色制造产业园,旨在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本工程作为产业园的核心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是落实国家“双碳”目标、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汕尾红海湾绿色制造产业园污水处理设施工程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建设单位(业主):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组织实施单位:汕尾市润湾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四)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拟在红海湾开发区新建红海湾绿色制造产业园配套建设一座半地埋式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9.7万吨/日,同时配套建设DN400工业废水管道约1.2公里。 本工程涉及征收用地共82300平方米,位于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田三村,征收用地不涉及安置。 三、征求公众意见对象及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公示对象为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群众、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二)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1、拟建项目征地及补偿。 2、拟建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 3、拟建项目对周边环境和社会经济影响。 4、拟建项目可能产生的安全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5、利益相关者对拟建项目建设实施的意见和诉求。 6、对拟建项目建设实施的态度。 7、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时间 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18日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期内,受项目建设实施影响的居民群众、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风险评估单位反馈意见与建议(为保障各方意见的有效性,请如实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及住址),将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过程中充分研究听取相关各方意见。 四、联系方式 (一)项目单位 单位名称:汕尾市润湾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东侧星合世家广场十四栋办公7层703 联系人:刘尚林 联系电话:13828986986 电子邮箱:swshuiwutouzi2025@163.com (二)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汕尾市深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奎山龙泉新区三巷13号 联系人:洪工 联系电话:18138157907 电子邮箱:348310360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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