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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汕尾] 浅论红海湾维权——红海湾5·28车祸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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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2 20:28: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一个红海湾人,纯正的红海湾血统。倒是我的童年中却没有多少红海湾的印象,因为人生刚刚走过二十多个念头的我,有超过一半的时间在外飘荡,那时只有春节才会回到老家,确实没什么印象。
    初中时,我回到了家乡,真正的拖入到了红海湾的怀抱,虽然这里没有多少回忆,没有多少童年,但是却是有一种来自于血液的牵绊,我深深地爱上另外这个被蓝蓝大海环抱的地方。
    现在,我依然在远离家乡的另一个海滨城市读书,但是我的心却一直向往着要回到汕尾,回到那个有着蓝色大海的红海湾,有人会说你不也是在海滨城市吗?是的,但是在我心中,只有家乡的海才是最美的。
    我为家乡而骄傲,因为这是一个很有潜力的地方,她又丰富的海洋资源,也有广阔的土地,这里也应该要受到人们的关注,这里应该是一个很值得发展得地方,我深爱着她,因为我对她的潜力一直抱着很大的期待。
    为什么说这么多我对红海湾的热爱,因为我接下来说的话或许有些人会觉得我是个恶意抹黑的人。
    2012年5月28日,老遮汕公路东美至遮浪路段发生一起严重车祸,红海湾班车和一架豪迈摩托车迎面相撞,二死。事发之后,我开始关注,先是QQ空间开始转发此次事件,为死者打抱不平,并且辱骂攻击红海湾公车以及公安局,接着是些大型网络媒体也出现了这次事件的转播,内容无一例外,为死者不平,要求严惩肇事者。
    我一直很平静关注,倒是却没有一次转载过类似的内容,为何?因为我这些年看到的这样的事情估计不下二十次了吧,麻木了?不是,而是思考过,看清了。
    在汕尾市民网看到一些与其他媒体不同意见和观点的帖子,所以也想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首先,这次事件那么多人关注,是听说在事发当场有一个死亡的当事人尸体被处理之后才通知家人,所以说有人在掩盖事件。这只是听说,实际情况我不清楚,但是假如真的是这样,那么作为处理尸体的公安局人员以及肇事司机和班车公司都应该负上相应法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但是,这些应该是法律,应该是公检法机关的事情。然后,抛开以上的责任,我们来看事件发展。
    可以说事件的发展早已在我的脑海里出现了。车祸、死人、抢尸、拦路、设灵、赔偿、完事。这次事件可以说是在红海湾发生车祸后的一个标准版本。但是,这样就可怜,这样就应该要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到其他人身上?
     不,这恰恰是红海湾人现在的悲哀。现在的红海湾人懂得要维护自己的权利了,但是维护的手法正确与否和维护的是不是自己的合法权利,我不敢说是。
    死者家属甚至同族同村的人们,当车祸发生后,你们有没有先通过合法的手段去维护你们的利益过?或者你们二话不说就冲击党政机关,冲击政府部门,拦路,拦班车?还有,你们想要的是得到什么?是给死者一个公平的处理,还是一笔可观的赔偿金?还有,你们知道谁侵犯了你们的权益吗?是公交车司机,还是红海湾班车,还是我们的政府?
    我不知道你们真的想法是什么,但是我看到的你们的所作所为,实在不像是一个维权的人该做的。
    首先,方式不对。这是一起车祸,这应该是和肇事司机以及肇事公司有关,而非党政机关和政府。就算网上说的毁尸的事情是真的,那也应该是公安局的事,所以维权的对象就已经找错了。还有,你们是否已经通过合法的手段去维权了呢?拦路,拦班车,这可是犯法的事,这是阻碍公共交通,扰乱社会秩序。如果你们真的要维权,应该是寻找法律援助,通过合法的手段去做,难道事情刚刚发生,就已经被逼到要以这种极端的手法去维权的地步了吗?
    其次,动机不对。每一次车祸,我能够听到的家属说的最多的其实是赔钱,但是,一件车祸除了赔钱,就没有其他了吗?但是,我看到的确实是这样的,有的家属其实要的只是能够得到一个可观的赔偿费,甚至有些人不愿意平息就是因为赔偿的费用不够或者达不到他们的要求,试问,一件车祸,真的是这样去维权的吗?
    再者,是对象的问题。车祸,主要肇事者是司机和红海湾班车公司,和党政机关有关系吗?就算是公安局做了不法的事,也应该找公安局。再者,退一步说,希望党政机关或者政府为你们维权,那也应该是请求而不是一开始就冲击啊。所以,对象真的对吗?
    最后,同是红海湾人,你们可曾为其他人想过,你们可知道你们拦路、拦车,谁才是最大的受害者,是人民。现在班车停了,苦的课室那些靠着这唯一的交通工具上班的人们,是你们的子孙,是你们的同胞。或许他们不会说什么,但是那是因为他们觉得你们可怜,对你们包容,但不代表这样做他们会开心,会支持。
    车祸就这样分析完了,我很开心,开心看到我的同胞们有很好的维权意识,同时我也觉得悲哀,因为看到他们的所作所为却是依旧如同野蛮人一般。
    我深深的感到担忧,担忧的是红海湾的排外,担忧红海湾的素质,担忧红海湾的文明,担忧红海湾的自私,担忧红海湾的目光浅短,因为就算有多好的经济发展条件,没有文明,没有素质,没有远大的目光,没有广阔的包容之心,红海湾依然是个蛮荒之地。
    我多么希望,被蓝蓝大怀抱的我的同胞们,能够像那广阔的大海一样——静谧、睿智、包容、勇敢。


                                                        一个在外的红海湾之子:阿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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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2 20:40:42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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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之有理,顶!
发表于 2012-6-12 20:45: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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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2 20:5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6-12 21:5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6-12 22: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我也是红海湾人.我也一样热爱红海湾.你说的都是我想说的.但我没说,为什么呢?你只说对其一,没说对其二!那是二呢?
发表于 2012-6-12 22:26: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你的说的几个观点,都很有道理,担心也是正常的我也是这样担心,相信很多有知识,有智慧,热爱红海湾的人都会这样想。但我为什么又说你不对呢?因为你看问题只看到表面。怎么说呢?红海湾的现状是谁造成的?红海湾的经济19年来停滞不前是谁造成的?红海湾人民的素质普遍低下是谁造成的?
发表于 2012-6-12 22:33:45 | 显示全部楼层
红海湾人之所以会是今天这样,是怎么形成的?包括影响深远的12。6事件。正因为政府不作为,才造成现在的这一切。你说的唯权要走法律程序,如果红海湾管委会是个有能力,有威信的政府,事情一出现。就出来按法律程序走,那人民也不敢乱来。正因为:“其身不正”每一件事都想不了了之,大事化了,小事不管!底层的人,没渠道可走。才这样!
发表于 2012-6-12 22:37:27 | 显示全部楼层
见楼主,同是爱乡人,送上我们红海湾的一幅靓照片。共同我们的家乡努力吧,无论我们的能力有多少!
发表于 2012-6-12 22:3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偏偏知识在钱权面前不得不低三分头,这就是社会现实。
发表于 2012-6-12 22:3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海旅游区.jpg
发表于 2012-6-12 22:40:15 | 显示全部楼层
言之有理
发表于 2012-6-12 22:5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言之有理我深感佩服你有这样勇气,错与对不在是我们能够说的清楚的事情,首先是不是死的一方有过错,有没有达到法定的年龄开摩托车,还有现在的中国政法越和谐死的人就越多,为什么这样说呢?自己犯法了自己还不知道死了就知道多陪一点钱,为什么不教育自己的小孩呢,难道出事方就应该赔偿你们吗?在法律的面前是人人平等的,到头来吃亏的还是自己,难道不是吗?
发表于 2012-6-12 23:32:24 | 显示全部楼层
纯正血统?杂交几代的变来的

向汕尾"三打"办强烈举报:汕尾中国电信的不法行为。
http://www.swsm.net/thread-77772-1-1.html


联名一百人到法院告汕尾中国电信
http://www.swsm.net/thread-77930-1-1.html


发表于 2012-6-13 00:04:51 | 显示全部楼层
汕尾黑狼 发表于 2012-6-12 22:58
楼主言之有理我深感佩服你有这样勇气,错与对不在是我们能够说的清楚的事情,首先是不是死的一方有过错 ...

法律人人平等,你开玩笑啊
还是看电视看得太多了
哥们
发表于 2012-6-13 01:17:05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唉…
发表于 2012-6-13 02:07:40 | 显示全部楼层
12.6
发表于 2012-6-13 11:4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汕尾我看到车祸后,死者家属组织大批人马围市政府大门口,不给其到市政府办公事等人员进入,严重影响政务工作,其中最无理取闹的就是陶河那件事,影响恶劣!现在楼主你也说出我们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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