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开展工作的时候,一般都是查阅相关文件,研读文件中的内容,然后再制定相应的措施对工作进行落实。同时开展过程中又发现很多问题需要解决,突出反应在各级落实文件中一般都有这样的内容“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和按月“交账制”,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决把督察反馈问题全部如期整改到位,确保任务清晰明确、措施有的放矢、整改高质高效。”等等内容。
这儿不去质疑内容,都没有错。我们想到的结果是,出台这些措施方案、文件的目的是要达成什么样的目的,当然最终都是为了解决问题,解决在工作中发现的存在的不足和群众反应需要解决的疑难问题。
解决问题的办法应当由真正解决问题的基层来定。一方面确实落实人员(具体说应该是由编制委员会确定的工作人员),让基层真正有人做事。主要是根据基层情况,满足基层编制。现在基层还有不少事情没人处理,工作下来领导随机指派由某人负责,结果拿到问题还得学习理解和消化,最后第二轮回头看来了,工作还停留在学习当中。另一方面是工作具体安排细节问题,做到什么程度,由那一级监督或者说完成后谁来负责检查验收的问题。到基层去过多次,不管那一级都强调工作落实整改,到真正的问题发生地,却发现问题依然存在。问题就出来了,已经报告说问题已经整改完成,为什么还有。这就是文件上的完成,口头上的完成,实际行动上并没采取任何措施。说重点也是不担当、不作为的表现。所以后来又出现每一个问题,整改完成后签字确认,落实谁签字谁落实谁承担责任。最后还是最重要的,完成工作后是否跟进奖惩措施的问题。
我们都知道干工作,现在没有讲价钱的。但是我们做很多工作确实有危险,比如当前防控疫情、复工复产工作,大风大雨中各地奔波,落实在一线的工作人员做了许多实实在在的事,但是每次工作结束后,没有任何的回音,成绩不讲问题不讲结束。
工作还要继续,落实下去解决问题才是关键。已经过去的事情或者问题,我们回头再看有的不是事情,有的却还在影响着我们的生产生活。其实说得很多的要解决问题,没解决的许多也没发生任何事故;反而是没发现的问题,没提出改进的问题,最后发生定的影响。也就是说我们实际看到的,并不一定是真正的问题,其实还有许多没注意到的,没认真去关注的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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