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港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二期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汕尾新港投资有限公司已委托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其“汕尾港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二期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2019年1月1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本建设项目的环境信息向公众公开,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及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汕尾港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二期工程。 选址选线:汕尾港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二期工程位于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汕尾港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 建设内容:拟建设规模为2个15万吨级集装箱泊位及其配套设施,码头岸线总长931m,泊位年设计吞吐量为190万TEU。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汕尾新港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660-3877203 联系地址: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遮浪街道湖中路70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0-83523169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3号4楼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该项目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要求进行填写意见表反馈给我们。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交,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汕尾新港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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