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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俗] 汕尾民俗民风之七 畲 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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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5 09:3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汕尾民俗民风之七 畲习俗
                                                 (撰写人:叶良方)

一、畲 族
    位于海丰县鹅埠镇北部7公里处的红罗村,是汕尾市唯一的畲族村庄。红罗村在罗裙山南麓,现有人口27户190多人,以蓝姓为主,还有雷、黎两姓是上世纪50年代末从惠阳山区迁来的。畲族人通用汉字,但本村间通用本民族语言——畲语。对外通晓福佬、客家、白话、尖米等汉民族方言。
畲族历史悠久,《惠州府志·外志》云:“至宋治称蛮瑶,其在惠者俱来之别境。椎结跣足,随山散处,刀耕火种,采实猎毛,食尽一山则他徙。粤人以山林中结竹木障覆居息为,故称瑶所止曰。”清乾隆《海丰县志·杂志》亦载:“其在海丰者,皆来自别境,家供画像,犬首人服,岁时祀之。”清初,海陆丰北部山区有罗、葫芦、大溪、南、咬破、后、羊角、寨等10多处畲族聚居之地。而红罗村畲族祖先原居于莲花山北麓惠阳县境的嶂背村,清同治咸丰年间,人口600多人,至光绪末年,犹有300余人。有盘、蓝、雷、钟、苟5姓,自为婚姻。他们在山顶依靠刀耕刀种收获山兰稻、采摘野菜树果以及狩猎为生,逮至民国初期,他们迁到罗裙山南麓半山腰的泉水边,用竹木搭架以茅草复盖建寮屋而居。村前建有祠堂供奉始祖盘匏王画像,谓之祖图。历经多年战乱迁徙和瘟疫疾病,居住在罗、葫芦、大溪等10多个村寨的畲民已绝迹,仅遗下罗裙山畲族一脉,至解放初期全村人口仅存蓝姓27人。经海丰县政府动员下山,在罗裙山下建了红罗村。村中有学校、商店、打铁铺、磨米房等作坊,过着以农耕为主,狩猎、烧炭、采药为辅的生活。
    随着现代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发展,畲族的生活习俗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居住和服饰等同汉人无异,但仍保留其图腾祭祖、婚娶、狩猎、丧葬、年节等文化习俗。
                (一)图腾祭祖习俗
畲族的图腾习俗,源于其始祖盘瓠(俗称狗头王)的神话故事。相传盘瓠是远古高辛帝身边的一只金毛神犬,潜入敌营刺死入侵的犬戎王,并将犬戎王头衔走献给高辛帝,与其三女儿金天公主结为夫妻。后迁入深山丛林,生下五子五女结为五对夫妻,传下蓝、盆、雷、盘、黎五姓子孙。据红罗村老人口述;其中迁至海丰的畲族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为纪念始祖狗头王,绘其画像,每届农历正月初八的狗王诞(即鸡公王生),是最为隆重的节日。是日清早,全村男女老少穿新衣,戴新帽,各家各户披红挂彩,宰猪羊,杀鸡鹅,酿酒蒸糕,聚集在祖祠内或村前的广场上,祭祀狗头王。并请惠东县多祝山区的畲族巫师(俗谓师公)主祭,举行“妆颁”的祭拜仪式。巫师戴道帽,穿白长衣,着道士鞋,头裹红布,左手握方印(印文“太上老君”),右手提铃刀(即椭圆形短剑长35厘米,中阔0.05厘米,刀柄尾有直径40厘米的圆圈,圈内穿入9个小圆环)。祭拜时,巫师摇着铃刀率全村人口进场。祖祠内挂起披着红布的祖图像,巫师在案桌点燃香烛祈祷后,边诵畲语经咒,边手舞足蹈作示法状。畲族长老率领全村老小向着祭品跪拜,祈求“鸡公王”庇佑合境平安,狩猎告捷,然后一齐到村前广场上跳起“鸡公舞”。狂欢度夜。青年男女借以互诉情愫,以定终身。此外,每届春节、清明、端阳节、中元节、十月初一、冬节等,全村都必须由族长带领上山到祖祠祭拜。祭祖时,在公厅悬挂祖图。家家户户备五牲酒肉、五色米饭香烛等,由族长率众将祭品摆向大门,朝外跪拜,请回在外狩猎身亡的太公元灵,然后再挪动祭品朝向内厅祖图叩拜。祭毕,族长向后辈讲述族源,使之铭记,世代留传。

(二)婚娶习俗
旧时,红罗村青年男女的婚姻都是由媒人撮合父母包办的。其过程一般要经过订婚、送庚帖、定婚、送酒、迎娶等程序。先由媒人带男青年到女家求亲,姑娘如果同意,就走出房间会面,若不中意,则不露脸。然后,再由媒人往返男女双方家庭议定聘金(身价银),经双方父母同意,谓之订婚。聘金按新娘年龄大小而定;新娘在16~18岁的,聘金一般为18对银元;超过18岁的,则相对减少。从女方送庚帖到男方那一天算起,3天内双方家庭没有发生禽畜死亡或跌破碗簋等不吉利的事情,就可定婚。由男方父母请先生择定吉日迎娶。在婚期的一个月前,就要通知女方家庭迎娶的时日。迎娶前几日,男方要送给女方米酒30斤;以及猪肉、糯米、粘米、红米等若干,谓之送酒。女家要设宴请邻居及亲戚,赴宴者要送若干礼物新娘做妆奁。婚日,男方请亲戚和媒人到女方迎娶,新娘由其亲戚和女友做伴各擎雨伞步行至新郎家。然后,新郎新娘穿长衫、披红布到祠堂拜祖宗成亲。并按族谱辈序取郎名,表示已结婚成人。是日杀猪宰羊,设酒宴招待参加婚礼的亲戚朋友。当晚村中男女青年唱着畲歌闹洞房。婚后三天,新郎陪新娘返外家,吃了午餐即回。此外,还有招赘及寡妇招郎等婚姻形式。但同姓不婚,仅在族内各姓间通婚,时至今日才有同汉族通婚的。

(三)狩猎习俗
过去,狩猎是红罗村除农业生产之外的主要生活来源。每当秋冬农闲季节,他们手持猎枪弓箭;出发时先祭拜猎神,祈求满载而归,接着带着一群猎犬进入莲花山的原始森林,在那里设置机关和陷阱,等待野兽上当围捕。或者漫山遍野寻找野猪、山羊、老虎、果子狸、山鸡等猎物。获得猎物后,首先将猎物的头、尾巴、脚、内脏等煮熟后祭拜猎神,接着将猎物切块均分,每一位猎手都可分得一份,随队出发的猎狗也可获得一份,打中猎物者按惯例可多分一份或两份,以示奖励。
此外,他们还信奉三山国王、门神、灶神、土地神、财神等,并有禁吃狗肉,忌用脚踏碓舂米,忌冬节入菜园、忌年初一挑尿桶等生活禁忌。
二、民
    民,是古代水居越族的后裔,有自己的图腾和信仰崇拜。他们一生长期漂泊于江河海面上,“浮家泛宅,苍茫云水之穴。”由此衍生出来独特的风俗习惯,经过几千年历史演变,特别在陆居后,变化尤其遽速。有的虽然延续下来,大部分却已消逝。
    (一)起居习俗
    民通常以每船为一个家庭单位,老少三代都住在船仓中。船仓上面覆盖席篷,一般以竹篾夹阔大的帆叶编织成,船篷分为两至三节,可以前后推移,十分轻便,捕鱼时可叠放于后仓上,晚上拉开覆盖全船,遮蔽风雨霜露,便于生活。民喜爱洁净,住船每天清洗多次。舱内船板,都用桐油刷过。不管主人、客人在船内俱是赤足行走。
   清雍正七年(1729年),经谕旨始准民上岸陆居。汕尾港深海白话民携眷于乾隆年间在广府街与陆上居民混居,其习俗逐渐趋向和融合于当地民俗。然而,“后船”民仍旧保持其水居风俗习惯,他们集中居住在破旧船屋或靠岸停泊连成一片的渔船上,形成颇具独特色彩的渔村——“浮水乡”。
   民喜欢盘足而坐,即使后来迁居到陆上的船屋,其行坐习惯仍如以前在船上一样。饮食时自然而然地在仓板上盘足而坐,不习惯陆上居民靠餐桌坐椅吃饭的姿势。日常的生活起居颇多忌讳:船上行走不穿鞋,亦不准穿鞋者登船。凡对船不利的象征性动作和语言都很避忌。如饮食时,碗盘汤匙等餐具忌倒覆放置。吃鱼时不将鱼身翻转另一侧取食。忌说与“沉”福佬方言同音的字眼,“甜”因与“沉”方言同音而改称“缠”。忌打破屋内东西,认为彩头不好;忌说猫,认为捕捉的鱼会被猫吃光;忌杀乌鲨,认为乌鲨会闻到死伴的腥味而在海里复仇吃人。此外,最忌讳渔船沾上秽气,认为会招来撞船或搁浅等不利的事情。故有如下诸项禁忌:(1)忌女人跨过“龙头”(船头最前端)。(2)忌“月头婆(分娩后未满一个月的产妇)过船或碰到自己的船只。(3)忌死尸从船头上经过,恐怕其污染龙头,不利生产。(4)忌陌生人走入船尾。因船尾是掌舵的地方,怕沾上秽气导致驾驶不灵。(5)忌妇人跨过渔网,怕渔网沾上秽气而捕不到鱼虾。(6)男人婚后四日或一个月才准予上船出海生产。

(二)服饰习俗
   后船民的服饰与白话民的服饰相比而言,具有较独特而鲜明的族群色彩。尤其是后船妇女的衣服及头、耳、颈、手、脚的装饰品,特别丰富突出。
   妇女极其重视服饰,崇尚银器,身体的每一个重要部位都要以银制饰品予以打扮。她们平时穿蓝黑或青黑两色连缀而成的圆襟上衣,称“两色衣”或“扎衣”。结银或铜制的钮扣,无领,领圈上捆着五色线。上衣阔大,长及膝部,裤子宽短。妇女发髻形大而多饰物,是一种外地渔港所没有的典型发式,人称“汕尾髻”。汕尾髻除配插一支银质的篦牌外,还插着重达1至1.5公斤重的其它银制饰物“莲垒”、“扁钎”、“扁钾”等。已婚妇女耳戴长达2寸、重约1两的长耳钩,未婚姑娘则在耳孔中穿戴较小的银制长耳牌,直至出嫁后才换上一块玉坠。因此结婚有否很易区别。此外,手套银镯,脚套银环,颈套银圈;左右6个手指戴着10个大小不一的戒指。全身上下,银光闪烁,走起路来,“铛铛”作响,颇有韵致。
   后船男子身穿“薯莨”(一种染网的植物块茎)汁染过的深棕色粗布做成的圆襟挂衣,或穿无领两色银钮的大襟衣,有的也戴小耳环。
   白话  民衣饰与后船民不同,除较长阔外,与陆上人无异。妇女发髻亦与后船妇女不同,冬天喜用黑布或花格布包头,式样奇特。包头布前缘有“头布拱”撑托,布上绣着红色的狗牙边花纹,有的喜用深红色或黄色多花纹的头巾。身穿大襟上衣,衣长及膝,多灰、蓝色。为了适应劳动的需要,她们没有缠足的习惯。在船上带孩子,背带最为适用。背带喜用碎布拼成图案,上端附有盖头布,使孩子免受风吹日晒。
   时至今日,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时髦的影响,民服装已经同陆上人无甚分别。其妇女的传统服装从过去蓝黑单色调趋向白、紫、黄、青等多色调,还饰以花边和花纹。不过,多在渔歌表演和节庆的日子穿戴,平时较为少见。
                  
(三)婚嫁习俗
   过去,民通常在户之间联婚,始终坚持不与山顶人(陆上人)通婚和同姓不婚的习俗。
   汕尾民男女双方年龄15-18岁时,便可讨论婚嫁。旧时婚嫁,大都由包办式的媒人掇合介绍,在男女双方有意成婚时,由双方父母主婚确定聘金和日期。大致有如下过程:
合婚。由男方托媒人往女家物色对象,或由女家把婚书(女子的生辰八字)托媒婆送到男家。在合婚的三日内,只要男家没有打破碗碟等日常用品,就可以成婚。
定婚,男家择定好日,送聘礼到女家,谓之“过定”。礼式有大洋4个,槟榔4个,茶杯4个,芝麻4包,茶叶若干包。并议定聘金(身价银)。
聘婚(担茶)。就是过定后,男方先送部分聘金给女家。同时送茶叶、芝麻、白米豆、瓜碧各2包,公鸡饼、甜肉包各100个,茶杯4个,槟榔4个。
进茶。男方第三次送礼到女家。但此次礼物仅送芝麻、茶叶各2包。
看日。男方择定结婚的日子写在红帖里面送到女家。并送甜肉包、糕饼各若干包,猪脚一只,槟榔4个。
完聘。就是交清余下的聘金,谓之“完聘”。聘礼有芝麻、茶叶、白米豆、瓜碧各若干包,槟榔4个,茶杯4个,金耳环一对,聘金若干银。完聘后男方送鸡、鸭的头、脚、翅各一对用绳连结一起,银洋若干,红布八尺送给媒人挂在门上。
女家每次回礼,均以男方送来的礼物若干回还男家。完聘时的回礼,则除将男家送来的礼物回还若干外,还要送一个用布制成的腰袋,里面贮放着灯芯、草头香、日月线、槟榔子等物。完聘后,女家须送媒人花银一对。并在聘金中按每两银抽取20个钱送给媒人做酬金。
   新婚出嫁前夕,新娘竟夜哼唱悲切的“哭嫁”歌。旁边有姐妹女伴等唱“伴哭”歌(或称对叹歌)。出嫁时,新娘梳发髻,插银花4支,穿蓝黑衣2件及乌裤黑七幅裙,脚穿尖头包脚鞋,携带红袋1个,新郎穿礼服、戴礼帽,胸戴红布带结成的大红花。男女双方灯笼各一对,各写姓氏。
   迎娶日凌晨,女方船只先离开新港,驶往一处海面停泊。然后,男方船只张灯结彩,鸣放鞭炮,边行驶,边由两位妇女唱着《麻船歌》向新娘船只靠近。女方船上由两位“好命妈”对歌。亲戚朋友的船只围拢在旁听渔歌凑热闹。当双方船只靠近时,“好命妈”一边高举着米筛,一边口中念着吉祥的词语(俗谓“做四句”)。同伴姐妹在旁用娘伞代替轿子遮着新娘过船。女方姐弟(兄)各2人随新娘到男家船中,谓之送嫁。返回时,男家还要送父母丸(即米粉制成的汤丸)给新娘父母尝食,以示团圆之意。同时送饼盒、白酒礼物大小二份给女家拜祭祖宗(大份由女家收起,小份回还男家)。到晚上还要送麦面12斤,红包(利市)若干给女家。女家随嫁的妆奁有柜、衫裤、首饰、木梳等。
   白话民的婚姻不像后船那样复杂,拖船和索船有“脱壳”习俗。即结婚前一天,新郎、新娘各自请师公(道士)念经后换上新衣服,称为“脱壳”。女子出嫁到男家后,随即返回娘家,重新打扮穿上新衣服,男家再次用船接回去,称为“回脚步”。
   除了正常的媒妁婚娶外,旧时民还通过“媳妇等”、“入赘”、“童养媳”和“收继婚”(即“兄终弟及”或“叔亡侄继”)等方式进行婚配。
   
(四)信仰习俗
民由于文化落后,思想守旧,加上长期生活在风波险恶的江河大海上,人身生命财产没有保障,对风波难测的江河大海产生敬畏心理,故其宗教信仰与陆上人相比更加浓厚,对神佛的崇拜亦更为虔诚,早晚必烧香礼拜,每逢神诞必杀牲祭拜,祈求神灵保护渔获丰收,一帆风顺。
   图腾崇拜是民最原始最古老的信仰习俗。明清以前,凡船舶停泊处的岸边均建有蛇神宫。张士琏《海阳国志》载“海陆丰庙宇神宫大都画龙和塑龙像。”指出海陆丰有很多画或泥塑龙像的人神宫。清末,这种延续几千年的蛇神图腾已经式微,但渔船或船屋中的祖宗神龛,尚有其崇拜的余风,如神龛的形状为龙殿,髹朱红色,殿口有2条金龙盘柱,内设祖宗牌位,并在船屋内设神座祀妈祖、玄天上帝等。
   此外,民还崇信“南海观音”、“圣人公”、“关帝”等神祇。如“圣人公”职司治鬼压妖之责,民祈求“圣人公”为其船宅驱除鬼魅,祛除灾难。

(五)命名习俗
海陆丰民的命名,体现了其族群的文化心理特征和方言区域的文化习俗特征,表达了他们某种愿望和寄托。乳名大致归为如下十类:
数字名。就是根据婴儿出生的农历日子取名。从初一到三十都有,是其最常用的命名方法。如苏初六、徐十一等。
水果名。即用水果名称作乳名,以女性居多,如郭油柑、郭龙眼等。
蔬菜名。是最常用的女性乳名。如徐同荷、苏芫荽等,因碣石福佬方言“瓜”与“鸡”同音,忌讳以瓜类命名,并忌讳以葱、蒜、飞棱(菠菜)命名。
花卉名。也是女性乳名,如徐玉兰、钟牡丹等。
神佛名。即以对神佛的称呼用作小孩乳名,均为男性用名。如李佛、卢佛喜等。
金属名。亦为男性常用名。有黄金、郭银等。
鱼虾名。鱼虾贝藻是渔民最常见的海洋生物,故常作孩子的命名,有苏红鱼、郭巴浪等名称。  
船具名。将渔船的构成事物用为乳名。如徐帆、李网等。
吉祥名。就是带有吉兆和喜气的命名,表达了渔民对生活的祈求,多是男性用名,如徐来顺,钟兴旺等。
求嗣名。过去男子是延续后代和家庭生活来源的主要依靠者,故生女孩的家庭极为盼望生下男孩,于是将先出生的女孩命名为“带娣”、“来娣”等乳名,希望能带来男嗣。
                     
(六)丧葬习俗
民的丧俗较为简单。丧葬时死者家属不能接近尸体或看死者落葬。并由“师公”(道士)设祭,将桃枝放进死者手里,以示在阴间行走通行无阻。一般多将棺材放置船上,孝子不能抬棺材出殡,须雇请陆上人送到陆上掩埋。人死了要葬于陆上,请堪舆师(风水先生)择坟地埋葬,不论荒山野角,均要付给陆上人的买地钱。嫁出的女儿,只许买丧葬用品,不许圆山,其它丧葬仪式与陆上人同。
    海陆丰民盛行二次葬俗,先将棺材葬于海沙滩或山野中,是谓“木葬”。七年以后再请风水先生捡骨,收殓入“金斗”(一种专用的陶制小缸),迁葬于其它地方,是谓“金葬”。每年“七月半节”均要举行法会或打醮,请和尚或道士超度死于海域的孤魂。对因于台风大浪死在海上的亲属,尸体无法寻获者,常于每年忌日在沙滩面向大海,摆设祭品,燃烧香烛纸钱举行海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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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豆1 发表于 2012-9-15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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