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将一面写有“化解矛盾,平息纠纷;为民造福,功德无量”的锦旗送到市法制局领导手中,感谢该局有效解决行政争议。 据悉,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以及阳春市茂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担着潮惠高速公路汕尾公平段工程的建设任务,在工程建设期间,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市安监部门向两家企业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两家企业认为处罚过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依法立案受理。 市法制局在该案审理过程中,查明事实和法律适用,认为市安监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不够规范,裁量标准没有细化。考虑到潮惠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实际,如果立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将不能有效解决实质问题,且可能影响潮惠高速公司汕尾公平段工程的建设进度。为及时有效化解矛盾,妥善解决实质问题,市法制局决定柔性审理,根据《行政复议法》以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引导行政争议双方和解。最终促使行政争议双方和解并签订了《行政复议和解协议书》,市安监部门变更了原行政处罚决定,两家企业接受处罚并缴交了罚款。案件以两家企业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结案。 以行政复议和解结案在我市是首例。市法制局首次灵活运用行政复议和解方式,以服务大局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充分尊重双方解决行政争议选择权的基础上,有效化解矛盾,平息纠纷,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做到 “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达到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 贺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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